南平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以上且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实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成套普通住房的行为;
3、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停止向已经使用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7、借款人购买的二手房必须是在南平市具有自主产权的普通自住住宅,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宅具体包含以下几种类型:
(1)商业性用房;
(2)商住两用房;
(3)单体独栋住房;
(4)整栋横向多套每套多层(两个标准层及以上)住房;
(5)整栋纵向多套每套多层(两个标准层及以上)住房。
8、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必须是钢混结构房产,并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且房龄不超过30年。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超20年,且不超过土地使用年限。
二、所需材料
(一)二手房过户前申请提交材料
售房人提供资料:
1、不动产权证;
2、身份证;
3、二手房尾款转入银行卡;
购房人提交资料:
1、身份证;
2、户籍证明 ;
3、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4、买卖协议(需写明尾款转入售房人账号);5、收入证明(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用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准,无需另外开具);
6、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7、贷款申请书(提交贷款资料时面签);
[格式文本]南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空表
[示范文本]南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样表
8、征信报告(贷款受理时查询);
9、借款人还款卡(贷款银行一类储蓄卡)
(二)二手房过户后
购房人需提供资料:
1、不动产权证;
2、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办理程序
过户前预收件(公积金)→过户(房产部门)→过户后收件(公积金)→受理(公积金)→审核(公积金)→审批(公积金)→受理审批(银行)→签约(银行)→抵押(房产部门)→授权放款(公积金)→放款(银行)
四、线下办理指引
1、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注: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一区1号——4号窗口均可办理。
》》》南平市各区县公积金办理窗口地址及电话汇总
3、交通指引
可乘101路公交车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武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起点为建发悦城中心站,终点为云谷校区运行时间:06:30-18:00
五、注意事项
1、买卖双方需在房产过户前,持相关证件到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
2、新证地址与旧证地址有差异,需到地名办或房产部门开具门牌证明;
3、收入超过单位申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需开具收入证明并提供近六个月银行工资收入流水,缴存基数过高或开据过高的收入证明的职工还需另外提供个人所得税税单;
4、征信报告显示负债过高还需提供相关银行流水或结清证明;
5、如遇协议价与契税成交价不一致,房价以契税发票价格与买卖协议价格的较低者作为测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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