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在省内(不含厦门)工作单位变动,需将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
二、办理材料
1、《职工公积金账户新增批量表》
2、《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清册》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
延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南平市各地公积金中心地址及电话
四、线上办理入口:点此进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